豫建劳协〔2025〕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3〕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行规〔2024〕9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落实“工匠培训基地应注重师资培养,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学习,培养一支相对稳定的工匠培训师资队伍”的规定,进一步提升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师资队伍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高质量推进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结合工作安排,近期拟举办河南省乡村建设工匠师资培训班,满足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需要。有关事宜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承担乡村建设工匠(涵盖农房新建、改造、加固维修以及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基地专兼职授课教师。
培训内容
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标准、大纲等解读,外省经验分享,农房技术、质量安全、本土化教学与试讲,风貌管控及实训中心参观等内容。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报到事宜,将根据预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另行通知。
四、预报名事项
参训教师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两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4.具有乡村建设工匠(四个职业方向:水电安装工、木工、泥瓦工、钢筋工)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或相关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二)报名要求
1.每个职业方向须至少配备2名教师且不能兼职其他职业方向。
2.本次预报名全程通过线上系统进行。请各单位于 12月10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系统提示上传满足报名条件的参训教师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红底电子照片)。

3.请各单位尽早安排报名。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证书管理
对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我会统一颁发电子版《河南省乡村建设工匠师资培训合格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六、其他
本次培训收费标准按照非盈利原则,根据参培人员规模据实核算后确定。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缴费方式及账号将在正式开班通知中发布,预报名期间无需缴费。
七、联系人及电话
高雪宁 0371-65320887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