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维护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业主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5号)等有关规定,我厅起草了《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指导规则(征求意见稿)》,并根据各方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的,请于2026年10月9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厅。
传真:0371-6606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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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指导规则》(征求意见稿).doc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