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时间:2019-02-01字号:大中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改革要点:健全职称层级设置,设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按学历对待申报职称。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评价技术水平和实际业绩。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属于工程技术人才范畴,直接适用本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2月1日 【打印本页】返回顶部 ↑上一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下一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